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公法化的提出及正当性
赵霖1; 李爱民2; 黄姗1
2008-02-25
发表期刊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7346
卷号No.67期号:01页码:17-19+26
摘要传统的未成年人监护模式在现代经济社会的冲击之下已经不适应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要求,本文从未成年监护制度公法化的提出以及历史沿革入手,阐述了其正当性。
关键词未成年人监护 公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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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5400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分部
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作者单位1.贵州广播电视大学;
2.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赵霖,李爱民,黄姗.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公法化的提出及正当性[J].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No.67(01):17-19+26.
APA 赵霖,李爱民,&黄姗.(2008).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公法化的提出及正当性.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No.67(01),17-19+26.
MLA 赵霖,et al."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公法化的提出及正当性".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No.67.01(2008):17-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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