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我国期货经纪人的责任赔偿制度 | |
张胜利 | |
2004-06-28 | |
发表期刊 | 天津电大学报 (IF:0.205[JCR-2021]) |
ISSN | 1008-3006 |
期号 | 02页码:42-44 |
摘要 | 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期货经纪人责任赔偿制度,但在期货实践中,不断发生期货经纪公司与期货纪人因赔偿问题而相互推诿和损害客户合法利益的现象,建立期货经纪人责任赔偿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类似的现象发生。本文就建立期货经纪人责任赔偿制度和提高期货经纪人的赔偿能力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
关键词 | 期货经纪人 责任赔偿制度 构成要件 赔偿途径 |
语种 | 中文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54459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天津分部 |
作者单位 | 天津电大 天津300191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天津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天津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胜利. 试论建立我国期货经纪人的责任赔偿制度[J]. 天津电大学报,2004(02):42-44. |
APA | 张胜利.(2004).试论建立我国期货经纪人的责任赔偿制度.天津电大学报(02),42-44. |
MLA | 张胜利."试论建立我国期货经纪人的责任赔偿制度".天津电大学报 .02(2004):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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