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
胡畅辉
2012-06-25
发表期刊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ISSN1673-2596
卷号33期号:06页码:72-74
摘要民间金融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作为民间自发形成的经济组织,民间金融的产生和发展必须一定的金融法律制度做保障。然而我国现行民间金融法律制度严重缺失、配套制度不完善。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举措下,为了更好地活跃农村市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构与完善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民间金融 法律制度 金融监管
DOI10.13398/j.cnki.issn1673-2596.2012.0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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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79449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作者单位湘西自治州民族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胡畅辉. 论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J].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3(06):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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