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社会价值和构建路径 | |
骆正言1,2,3 | |
2018-07-25 | |
发表期刊 | 广西社会科学 |
ISSN | 1004-6917 |
卷号 | No.277期号:07页码:114-119 |
摘要 | 合宪性审查的价值不仅体现为人权保障,还体现在保持社会稳定、提高效率、正当化国家权力、确保政令畅通等方面。在合宪性审查过程中,民众表达异议,政府作出辩护,审查机关居中裁断。国家可以借此了解民众意见,表达执政意图,督促各级政府,达到维护稳定、提升效率的目的。因此,在建构合宪性审查制度时,应以法院为组织形式设置合宪性审查机关;将合宪性审查的对象限定为具有抽象性的国家立法行为;已存在个案争议作为启动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前提;采用中度和宽松的比例原则作为合宪性审查的标准;对违宪法律应作出无效判决,违宪法律从判决之日无效,无效判决只涉及违宪条款,不涉及整部法律。 |
关键词 | 合宪性审查 社会价值 启动要件 比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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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
资助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学术批评侵犯名誉权案判决标准研究”(17YJA820019);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时事评论中语言暴力侵权裁判标准研究”(1601146C)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38529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
作者单位 | 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3.江苏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骆正言. 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社会价值和构建路径[J]. 广西社会科学,2018,No.277(07):114-119. |
APA | 骆正言.(2018).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社会价值和构建路径.广西社会科学,No.277(07),114-119. |
MLA | 骆正言."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社会价值和构建路径".广西社会科学 No.277.07(2018):11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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